现在很多公司和超市仓库都会用松木托盘,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它的出口标准是什么。松木托盘的概念是指用于包装、衬垫、支撑、加强的木质材料,例如木箱、木板条箱、木托盘、衬垫木材、樽、木座敷方、枕木、木垫板、木轴、木楔等。这些材料通过加热和**进行深度加工。木质包装不得带有树皮。那么,下面和成都出口托盘厂家一起了解下出口标准。
1、松木托盘在进行出口需要进行****处理,并在装货前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由出口企业自身或其代理人检验。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时,必须向海关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熏蒸**证明。海关不会发放各种海关签发的证书,如果没有签发相关证书,松木托盘也不会发放。
2、具有独立包装车间的大中型生产企业生产出口产品时,应当按照规定对使用的木质包装材料进行****处理,并在装运前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
3、松木托盘如未具有对木制包装开展除害解决的标准,务必向能对木制包装开展的关解决有技术专业原木加工公司必有标准的大中小型出入口公司选购木制包裝。地区经贸委要会与地区出入境签证检验检测单位,增加审核幅度。
4、出口商品木制包裝检疫证应从头开始着手,尽可能在木制包装制品加工过程中开展解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要对出口货物木质包装的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对具备除害处理条件的专门生产出口木质包装的企业和有独立包装车间的生产企业进行核定,并视情况确认出口货物本质包装的检疫处理监管厂(库);在监管厂(库)存放的木质包装材料可实行集中除害处理,在出厂(库)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确认无活虫感染的情况下,分批核销并出具“熏蒸/**证书”。
5、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须对从事出口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的单位进行考核认可,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
6、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松木托盘**处理的单位处理过程进行监督,确认该单位使用的化学品和检测仪器,发现**处理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责令该单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进行再处理。
7、如果未经除害处理的松木托盘在运达出境口岸,出口企业或其代理人应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关报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按规定监督处理,经处理合格的,出具“熏蒸/**证书”。